
根据《工作提示》,生产(总代)企业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规则的要求,务必在规定日期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的单独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维护工作。凡是没有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分类标准进行产品信息维护并取得统一编码的,将影响该产品在阳光平台上的挂网及招采资格。
实际上,上海此次发布通知就是为了配合国家医疗保障医用耗材统一分类,统一编码,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及议价工作的开展,完善管理功能。

对于目前国内耗材采购形式,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在加速医用耗材统一编码工作,在实现统一编码后,医用耗材在全国有了唯一一张“身份证”,将打通从生产企业内部到流通、使用所有环节的编码、数据接口、电子数据交换等相关信息的接口,实现全国范围内、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内信息可交换。这些都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用耗材大规模向带量采购的方向上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