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袁杰也表示,医务人员是我们全体公民健康的卫士,也是卫生健康事业的主力军,医务人员为全社会、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服务,为我们的健康提供保障。对医务人员的侵害,无论从道德上还是从法律上,都应当予以严厉谴责和制裁。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专设“医疗卫生人员”专章,就医疗卫生人员弘扬职业精神、遵守行业规范、恪守医德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加强对医疗卫生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不得对患者实施过度医疗”“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并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除了保护医疗卫生人员的具体条款,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通过鼓励社会办医、推进分级诊疗制度、扩容公共卫生服务等一套组合拳,从更为宏大的角度推动解决我国医疗资源不平衡的问题。而解决了这个问题,医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也会迎刃而解。”中国卫生法学会副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刘炫麟表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一方面要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其规范执业,保障医疗安全和患者权益;另一方面,全社会也应该对医务人员多一些理解和尊重,遵守医院的医疗秩序和规章制度,为医务人员营造一个宽松、优良的执业环境,这样最终受益的才是我们每一个人。”